为深入推进国务院、公安部部署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切实做好中小学和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工作,上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安排部署,对幼儿园校车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排查,为构筑校车安全屏障奠定扎实基础。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学生交通安全事关千家万户,为加强对集中排查治理工作的力度,上高大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明确责任,抓好工作落实,成立了以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李德才为组长,其他大队班子领导为副组长的校车安全整治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确保集中排查治理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积极主动汇报,推动解决问题。深入排查所有接送学生车辆,切实摸清底数,到每一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治理,逐车、逐人核对信息,详细掌握车辆情况。在排查过程中,对排查出不合格的车辆采取停运措施,对不消除隐患的车辆坚决禁止上路行驶,对驾驶人,发现其准驾不符、有记分记录的一律停止其运送学生。在摸底排查过程中,保证排查到位,不遗漏一车一人。做到层层动员,一级抓一级,确保学生出行安全。集中排查治理结束后,将本地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向大队报告。
三、加强信息报送,宣传浓厚氛围。大队各单位及时汇总统计排查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数量、教育驾驶人和处罚交通法的工作数据。同时,在街心花园、广场等人流量、车流量大的地方发放宣传单,充分利用LED显示屏、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大力宣传,营造维护校车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