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下午,嘉善县交通质监站召集镇、街道村建站负责人解疑省政府300号令及配套实施细则。
质监站在前期宣贯2012年8月出台的《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即省政府300号令,以及与之配套的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交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等相关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结合2013年上半年嘉善县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和新办法出台后的交竣工备案工作,解读了建设单位作为项目法人所承担的质量检测评定、安全监管、合同管理等方面的责任,同时通过座谈解答建设单位在新角色里存在的疑问和困惑,为下一步提升建设单位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