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凌晨4点多,防城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钦东高速公路管理大队民警在钦防高速公路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为桂NF13XX的东风日产牌小轿车停在17公里处。民警立即向前去询问情况,驾驶员打开车窗时竟然涌出一股刺鼻的酒味,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该男子睡眼惺忪,迟迟不肯配合民警工作。民警随后将该男子带回大队部,待清醒后进行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酒精含量是44mg/100ml,确证酒驾;另该男子无奈供认自己还未取得驾驶证。
在民警的耐心询问下,该男子卢某道出了实情。原来他于前日晚上在防城区跟几个朋友喝酒,大概22点左右由防城区去钦州市,准备去钦州住宾馆,不想当行至钦防高速公路往南宁方向17公里处时,实在是太困了,便将车靠边停下睡着了。
根据卢某的违法情节,大队民警按照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对卢某作出了开篇所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