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各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公路建设部门、公路养护管理部门、路政部门等单位要高度重视玉树灾后重建收官阶段的“保运输、保畅通、保安全”工作,在重建企业撤场、重建人员返乡期间,保持思想不松懈,切实做好公路保通、运输组织等工作,确保玉树灾后重建工作圆满完成。
二是各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省交通厅要求,加大对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加强从业人员(特别是司乘人员)安全生产学习教育,严格客运车辆司乘人员配备要求,落实客运车辆GPS动态监控措施和长途客运车辆临晨2点至5点停车休息制度;特别要提前做好重建人员返乡有关情况的调查,根据客流情况,适时调整客运班次密度,及时增开加班车,或根据客流需要协调运输企业主动到援建单位开展包车运输,发生运力紧张时要及时组织运力,调配困难时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避免出现重建人员和其他旅客滞留汽车站情况,切实做好重建企业设施设备和重建人员运输组织和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玉树、西宁两地和沿途汽车客运站要严格执行“四不进站、六不出站”工作要求,加强对旅客行包和随身携带行李的安全检查,强化进站报班车辆安全例检和出站查验登记工作,维持好车辆、人员进出站秩序,保持良好的站容站貌和环境卫生,完善站区内的各项服务设施,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广大旅客提供一个舒适、温馨、安全的候车和乘车环境。
四是省运管局要督促有关维修企业充分发挥“玉树灾后重建千里文明运输保障线汽车维修救援网”的作用,切实做好重建人员、机械设备等运输车辆的维修救援工作,保障运输工作有序、安全;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客货运力,做好各类应急运输准备工作。
五是各公路养护管理部门要强化责任,加强G214线、S308线的养护管理工作,对重点哑口和路段要储备好保通用料,做好机械设备的保养,做好应对恶劣天气的准备,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努力保障公路畅通;路政部门要加大对沿途路段的巡查力度,加强重点桥涵、隧道等公路基础设施值守工作,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公路安全;省交通医院要做好各公路养护管理部门、公路建设单位等人员的医疗保障服务;共玉指挥部要切实做好在建项目沿途的保通工作,危险路段和重要位置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标牌,保障行车安全。
六是要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工作,发生应急突发情况,要逐级、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