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加强全市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提升交警执法素质,根据部、省、市规范执法的目标要求,结合支队“围绕八大任务,采取八大措施,实现八大突破,完成八大目标”的道路交通管理总目标,支队法制科制定了十项措施确保执法质量的稳步提升:
1、认真开展全市交警系统落实部、省、市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提高执法质量的各项工作任务和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强全体民警学习、执行法律法规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全面提升民警的法律、法规和交管业务素质。
2、积极开展执法办案指导服务工作,支队把服务基层,帮助解决基层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作为法制工作的立足点和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举措,加强对基层执法办案的指导,支队每季度组织一次较大规模的规范执法培训教育活动。重点对各交警大队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进行全脱产培训教育,各大队每月必须组织一次全体民警规范执法培训教育活动,重点加强一线执法民警和业务骨干的执法教育,在提高基层一线民警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同时,带动基层自行培训教育活动的全面开展。
3、全面加强日常执法监督,充分发挥一线法制员队伍作用,加强执法监督、审核,完善各项执法制度,执法台账,提升执法档案质量。支队法制部门将随时深入基层执法一线进行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各大队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各项执法活动。
4、继续加强“值日警官”制度建设,完善“值日警官”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值日警官”接待,服务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各大队每天由值日警官对民警的执法形象进行检查,使民警上路执勤保持良好的警容风貌,做到“警容端正、警装整齐,警车干净、法律文书齐全”。执法中坚持做到文明用语、亲情服务,拉近民警与群众的距离,促进“警民”关系的进一步和谐。
5、年内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处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网上办案系统必须正常运行,充分发挥现代科技优势,实现网上办公、办案、审核、审批,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提高执法效率,努力达到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统一。
6、推广使用执法记录仪,使全市交警的所有执法活动都能实现音、像有记录,执法有监督,从而使全市交警执法能自律,权益有保障,并对全市交警规范执勤执法动态行为进行监督。
7、建章立制,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 ,针对日常执法活动中容易出现的细节问题,进一步规范运行机制和办案流程,尽量减少人为差错。抓紧完善操作程序和标准,防止随意执法办案,为执法办案工作提供制度上、规范上的保障和支持。及时发现普遍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督促单位和民警落实整改措施,减少执法过错,坚持在健全落实执勤执法制度上下功夫,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各项执法制度建设,根据执法需要积极修订和完善各项执法活动的制度,台账和基础内业建设,为一线民警执法规范和执法质量的提高,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后勤保障。
8、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强化执法监督。按照“求真务实,落实责任,重在推动,不断深化”的考评工作思路,支队紧紧抓住往年执法质量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跟踪督导,加强检查,以考评促质量,进一步推行网上考核工作,使全市交警的执法活动适时受到关注,执法监督活动前移,真正做到法制监督把关贯穿于执法活动始末。
9、积极争创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充分发挥执法示范和执法标兵的模范带头作用,使全市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支队将评出规范执法示范、优秀单位各三个(示范、优秀大队、中队、科室各一个);执法标兵和办案能手及优秀法制员各两名。
10、进一步扩大全市交警系统规范执法社会监督面,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支队和大队分别设立规范执法监督举报电话,向全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举报,举报一经查实,支队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全市通报处理结果。完善和发展法制监督员制度、执法监督制度,实现内外部执法监督相结合。通过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案件当事人等形式,对民警的日常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