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恶劣天气民警自身安全防护工作,三大队12月4日上午召开会议,认真组织部署,开展规范执法执法安全防护工作活动,并通过以下“四项措施”规范执勤安全防护工作。
一、切实加强民警安全防护教育
大队学习了近期全国各地执勤交通民警伤亡的交通事故案例,迅速组织开展一次全体民警安全防护集中教育培训活动,剖析事故原因,总结案例教训,举一反三,以此为鉴,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防范知识和自我保护技能的教育培训,提高民警在路面执勤执法时的安全防范能力,督促民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时刻保持高度警觉,提高主动防范意识,严防民警路面执法执勤中伤亡事故和事件的发生。
二、认真落实岗前提醒和安全防护检查工作
按照总队、支队要求,大队严格落实岗前安全提醒制度,民警上岗和出警前,对民警的反光背心、肩闪灯等个人防护单警装备,警车的警灯、警报器、车载显示屏和配备反光锥筒、警示标志、警戒带、夜间照明设备等情况,以及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和轮胎等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提醒民警加强自身安全防护,注意自身安全。
三、认真落实执勤执法规范要求
大队注重对民警的安全防护教育培训工作,在巡逻执勤、查处违法和处理事故现场时,落实路面执勤执法操作规程,按规定穿带反光背心,配带和规范设置反光锥筒、标志标牌、现场警戒带等安全防护设备。特别是在勘查事故现场时,划定警戒区域,开启警灯和车载电子显示屏,并在安全距离位置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并提前警示过往车辆减速慢行,严防二次事故的发生。
四、全面完善执勤安全防护装备
大队严格按照规定,配齐配全反光背心、反光锥筒、反光标志、警戒带、夜间照明设备等安全防护装备设备,及时检查与维修警车的警灯、警报器、显示屏等设施和车辆制动、转向、灯光和轮胎等安全装置。对防护装备设备和设施装置情况开展一次清理检查,缺失、损坏、报废的,要及时维修、更新,确保各种防护设备齐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