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许镇太丰的王先生晚上与另外二个朋友一起来到许镇瑞云楼饭店庆祝自己生日,席间平时不喝酒的王先生一时兴起也喝起了啤酒,酒足饭饱后王先生驾驶自己的无号牌“太子”普通二轮摩托车载着二个朋友回家,不料被巡逻在三荻路与205国道交叉口处的交警四中队民警逮个正着。
5月30日晚上,南陵县大队民警向往常一样在205国道巡逻,晚20时许,巡逻车巡逻至三荻路与205国道交叉口处时,执勤民警发现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摩托车,当摩托车行驶到三荻路口时突然掉头,巡逻民警见状迅速用车载喊话器叫该车停下来接受检查,摩托车驾驶人不但不停车反而加速向振兴路方向逃窜,细心的民警立即从许镇地税局路口将车开到许仙南路与地税局交叉口停下来等候,大约过了几分钟,这辆摩托车从许仙南路由北向南驶来,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将该车拦下,当民警走近时,发现该车驾驶员两眼通红且身上还散发出淡淡的酒气,据程王先生称:“自己只喝了一杯啤酒”,民警随即拿来随车携带的呼气式酒精测试议对其酒精含量进行检测,其检测结果显示为2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将该车驾驶员带到中队接受调查处理。
经网上查询比对驾驶员王某持C1证,驾驶的摩托车未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中队做出对王水金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1500元,同时记12分的处罚,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同时记12分的处罚,对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300元,同时记12分的处罚。合并罚款2000元,同时记36分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