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涛指导员就车辆销售、代办工作对经销商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车辆经销商在营销车辆过程中,对不符合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参数标准的机动车不予销售;二是销售商在销售车辆过程中,无产品合格证、未开据机动车销售发票的一律不允许机动车前置销售;三是对销售的车辆必须出具发票、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并督促及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严禁车行代理群众办理机动车相关业务时出现乱收费现象;四是强调了车行代理注册登记时,车辆的合格证一定要仔细的审核,避免车辆注册登记时让群众来回跑腿。
各大车行也针对各自车行实际分别作了简要发言,纷纷表示,一定会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上级的相关政策,密切配合交警大队车管所的工作